醫療保險是一項政府計劃,為符合條件的人士提供醫療保險。它是由醫療保險中心和醫療補助服務負責運營。這聯邦機構是從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障稅,保險費以及聯邦預算中獲取資金。 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的不同之處在於醫療補助是為收入有限的人士提供保險保障。
若您符合以下條件即有資格申請:
凡年齡超過65歲者
未年滿65歲 但領取社會保障殘疾保險(SSDI)者
未年滿65歲 但患有末期腎病(ESRD)者
如果您有工作並且已支付醫療保險稅至少10年(40個季度),當您年滿65歲時,您將自動註冊A部分。若您已享有A部分的資格,則無需支付保費。相反地,未獲此資格者,將須付每月422美元的保費。
A部分不包括醫生就診,但卻涵蓋了醫療必需的住院治療。這包括住院治療,專業護理,臨終關懷和家庭健康服務。傳統聯邦醫療保險是包含了A部分和B部分,也包括就診。
B部分涵蓋門診護理,如醫生,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實驗室測試,治療,心理治療和一些設備。
B部分是須支付保費的,每年增加10%。 B部分的免賠額為183美元,共同保險為20%。 B部分的傳統聯邦醫療保險的報名期通常在您年滿65歲之前的三個月開始。直至年滿65歲之後的3個月結束。
本部分闡述私營保險公司處方藥物的涵蓋範圍。 D部分的保費將依不同的計劃,價格也各有不同,這是取決於您兩年前的納稅申報表。與B部分一樣,在D部分,您將支付與您收入相關的每月可調整金額(IRMAA) – 您的收入越高,須付的保費也越高。此外,您可以通過低收入補貼(LIS)或州藥房援助計劃獲得幫助支付此保險保費。
對於處方藥物的保障並不是絕對的
僅適用於某些地區
可往醫療網絡外的護理提供者處問診(采用原單費用分攤)
資格:凡已獲A部分的享有權或已註冊B部分者
適用範圍有限
醫療,社會保障系統,居家和轉介系統
資格:超過55歲並且為合格獲得護理者
並非到處都有
可獲得醫療保險和醫療醫療補助福利
包括處方藥物保險
醫療輔助保險僅作為填補傳統聯邦醫療保險的不足。它是由私人保險公司推銷的計劃,並可支付全部或一部分的A與B部共同保險,共付額和免賠額。 醫療輔助保險為標準化計劃(名為A-N),有些還包括傳統聯邦醫療保險未提供的福利。有件重要的事情須緊記,醫療輔助保險不再包含處方藥物。您需要購買PDP,以獲得藥物保險或者放棄醫療輔助保險以購買MA-PD計劃。
醫療補助計劃是一項聯邦和州立計劃,為低收入和有資源限制的人提供醫療保險福利。醫療補助不應與聯邦健康保險計劃相混淆。要註冊醫療補助,您需要申請並獲准資格。申請人必須符合收入,資產和其他資格要求。在大部分的州内,醫療補助也是長期護理的主要支付來源。如果您認為自己符合資格,請務必向州醫療補助辦公室申請。您可以獲得幫助以支付您的A&B部分保費,費用分攤和免賠額以及D部分保險。符合醫療保險和醫療輔助資格兩項將使您擁有“雙重資格“並能夠註冊醫療保險 – 醫療補助計劃(MMPs)。